強制入學 印度如何解決國民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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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譯自4月3日Mumbai Mirror及相關評論 | 405期 2010-04-15 |
印度向來只重視高等教育的發展,基礎的國民教育卻相對不受重視,以致國民素質低落,全國11億人口中有超過40%是文盲;為了掃除文盲,印度政府自4月1日開始實施國民強制受教法(Right to Education)後,今年6月開始,全印度6至14歲的學齡孩童均需強制入學接受國民教育,印度政府除預訂在2013年完成一村一校的計畫外,並規定全印度的學校,尤其是私立學校,保留四分之一的名額提供給貧困家庭小孩,這在以中產階級以上為主的私立學校的學生來說,與貧窮或低等階級家庭小孩同處一校,是一種全新的體驗,對私立學校也是一種新的衝擊。 強制學齡孩童入學,就可解決文盲問題嗎?答案是恐不盡然,除非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印度一般的學校(幼稚園到十二年級),尤其是公立學校,普遍存在著素質低落的問題,因此中上階級家庭的小孩絕大都就讀私立學校:公立學校素質的低落,可從下列數據看出,在印度1,124,000所政府所辦的小學中,約有9萬所沒有黑板,約2萬2千所學校沒有老師,超過10萬所的學校只有一間教室,近1萬所學校只有「學校」這個名詞,並無任何建築物,遑論教室、飲水、廁所等;其它的學校,也普遍存在師資不足,教師、學生程度低落及設備欠佳問題。另依據世界銀行的估計,印度有80萬學齡兒童沒有上學,比2003年的2百50萬減少了許多,雖然數字是減少,但純粹從"入學(being enrolled in school)"這數字而言,其實並無意義,因為在偏遠地區的公立學校,有約1千萬(10 crore)的學生,在就讀8年級之前就紛紛輟學,他們在學校,僅能說是在學習識字而已。 強制受教法通過後,政府除強制所有學校保留4分之1名額供貧窮家庭小孩入學外,亦將在偏遠鄉間設立更多的學校來解決學校不足,但是光這樣做並不能解決教育品質的低落,其中還包含合格教師不足,教師缺乏教學動機,學校沒有監督考評等等許多問題。以教師問題來說,強制受教法規定對於不適任教師將予懲處,以提高教師教學的熱誠,但是這種規定在其他法規也有明定,卻施行困難,因為印度公立學校的教師地位崇高,沒有任何教學上的壓力,且月薪只有3千盧比(約合新台幣2千1百元),因此很多教師是把教師這工作當成閒差或副業,這種情況如不改善,再多的學校也無法提升學習的品質。另強制受教法也規定每校師生比率為1:40,六、七、八年級的數學、科學、語言及社會科的教師必需具有奉獻熱忱(dedicated teacher),男女分開使用廁所,要有廚房設備並提供免費午餐。其實這些規定有些早已在做,強制受教法只是再次重複申述,例如之前所說的學生輟學人數大幅減少之最重要原因,就是學校提供免費午餐,這些學生之所以到學校,不是為了學習,而是為了享用那頓免費的午餐。 該法亦強制私立學校挪出該校學生總人數1/4的名額,保留給貧困家庭的小孩,如果學校拒絕,將處以一天一萬盧比的罰款,學校方面正等待政府進一步的措施及指示。私立學校大量的興起,是由於大量中產階級的出現,他們認知到,私立學校不僅教學設備完善,最重要的是可學習英語,而「英語」是未來成功的保證,基於上述原因,私立學校發展迅速蓬勃;如今,強制入學法要把私校四分之一的名額保留給貧困家庭,而政府僅將以補助公立學校貧困學童的標準來補助私立學校,將迫使學校提高學費作為支應,這意即全校4分之3的中產階級以上的學生要來負擔其它4分之1學生的經費,增加負擔,即便如此,貧困家庭的學生雖然到校上學,然是否有足夠的書籍、參考資料?他們的家長是否有能力與小孩一齊討論功課?更進一步,因為他們沒錢買制服,沒錢加入網球、游泳、鋼琴這種才藝課程,或參加旅行教學等課外活動,加上許多上層社會的小孩,不願與貧困家庭的小孩一起,他們在學校會變成另類,變成被孤立的一群,是要勇敢的忍受奚落及偏見?還是要卑微的在校園中自生自滅? 學校會不會將他們編到與其他同學隔離的教室?更重要的,也是許多私立學校學生家長所擔心的,他的小孩旁邊坐的是一個沒東西吃,營養不良,身體髒兮兮,家裡連書桌、電視甚至廁所、浴室都沒有,家長一週做工7天,也不知什麼叫度假的小孩,這不僅將會影響到所有學生的生活,更影響到學校教學及學生學習的品質。 上述種種的疑慮,在這項法律施行後將一一浮現,不過,話說回來,一項新的政策在施行之初,總會有扞格不入的情況,就像在1960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 in the mid-1960s),需經過時間的鍛煉,才能把各種不同背景、不同階級的人群融合在一起。教育也是一樣,強制入學法立意至善,對印度這國家將有長遠及歷史性的影響,但仍需要政府方面擬定更完善的配套措施,循序漸進,才能達到預期的成果。 |
德國提供新移民子女免費德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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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萊茵蘭-法爾茨」(Rheinland-Pfalz)邦教育部 2010年3月26日報導 | 405期 2010-04-15 |
德國採聯邦制度,教育及文化事務屬於各邦所管轄。「萊茵蘭-法爾茨」(Rheinland-Pfalz)邦為了提高新移民家庭子女的德語能力,在4月復活節假期期間提供免費的德語課程(Feriensprachkurse)。每期40節課,合辦對象是各地的「社區大學」(Volkshochschule)。 這項計畫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協助義務教育階段之新移民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學習德語,以利課業學習並融入德國社會,促進學習機會均等,最早是從去年暑假開始辦理的,今年4月復活節則擴大到8個重要城鎮舉行:Pirmasens, Gerolstein, Bingen, Zweibruecken, Kaiserslautern, Koblenz, Speyer, Rhein-Lahn。 該計畫的特色是,它是多個部門的合作執行的,亦即教育部、社會部、外國人事務委員會、社區大學聯盟,期望讓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市民們共創和諧的生活(Verschiedene Kulturen - Leben gemeinsam gestalten)。 自從2001年911事件以後,德國更重視新移民的融合,尤其是回教徒們。目前全德國共有3百萬回教徒,其中「萊茵蘭-法爾茨」邦有10萬名。在學生人數方面,全「萊茵蘭-法爾茨」邦47萬5000名中小學學生中,有2萬8千名屬於回教徒。 |
法國因應校園暴力 啟動安全預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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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期 2010-04-15 |
根據教育部所公布之數據,2008-2009學年間,高中校園暴力事件主要為「言語威脅」(35.3%)、「肢體暴力」(38.8%)等個人人身攻擊,共佔80.6%。偷竊與破壞校舍等暴力行為,共佔13.0%;持刀械、槍支進入校園之危險事件,共佔6.3%(其中持刀械進入校園所造成的安全事件,由前一學年度的1.2%增加到本學年度的2.2%;持槍支進入校園所造成的安全事件,由前一學年度的0.1%增加到本學年度的0.3%)。整體而言,平均每1000位國、高中學生,就有10.5位遭受嚴重暴力傷害(此數據尚不包括未主動回報者)。 2010年4月7-8日,教育部召集學者專家與教育人員,於巴黎索邦大學召開「校園安全總體檢」座談會,研商校園安全對策。事實上,法國校園安全事件頻傳,近五年來頒佈的重要防治法令已包括:(1) 2006年8月16日2006-125號教育、內政與法務部跨部會行政命令《校園暴力防治》;(2) 2006年11月30日2006-197號行政命令《公民與道德教育委員會(CESC)設置辦法》;(3) 2009年10月23日2009-137號行政命令《校園安全與犯罪防治》;(4) 2010年2月15日2010-25號行政命令《校園安全計畫:優先事項》等。 上述的2009-137號令已將校園安全措施列為教育重點工作,其工作內容可參見內政部所頒訂的「2010-2012年國家犯罪預防與受害者協助計畫」之相關章節。今年,由教育部與內政部共同發佈的2010-25號令,則進一步列出校園安全之優先辦理事項以及完成期限。茲就該令說明如下: (一) 及早防範與預防:全國184所校園安全問題較為敏感之學校,業已依規定建立防範與通報機制。其它各級學校,則限期於2010年6月前,比照上述184所學校,依據各校實際狀況擬定校園安全防範與通報機制。上述184所學校,如遇較為複雜之安全事件,則應立即啟動防範性之「維安機制」。此一維安機制將委由專業訓練之警察或「維安聯絡憲警」(gendarmes reférénts sûreté)負責,預先推演各項可能發生之暴力事件,事前評估各項可行之技術或手段。「維安聯絡憲警」於校園實地深入勘查後,應撰寫分析報告,呈予該省區之公共安全部門或所屬憲警指揮官後,由其呈報至該省區警察局局長。警察局局長再將報告轉發至相關權責單位憑辦。 (二) 建置校外機動巡邏隊(EMS):由各學區(académie)負責建置,並列為最重點工作,應於2010年3月底前完成。EMS巡邏隊由教育與安全專業人員組成,由學區督學(recteur)管轄。主要目標有二:第一,確保校園安全,保護學生與教職員免受各種形式之暴力威脅;第二,在校園安全不穩定期間,確保授課與教學能不間斷進行。此外,EMS巡邏隊尚有以下兩項任務:第一,遇有緊急狀況時,能迅速回復校園內與校園周邊之安全穩定;第二,防範任何可能的危險事件;第三,近距離保護遭受暴力侵犯或威脅的學生與教職員工。 (三) 「維安聯絡憲警」:各校校長或各學區督學應建立維安聯絡憲警名單,以便各校遇有緊急狀況時,能即時取得憲警單位支援。聯絡憲警在學校校長同意,並知會校務行政會議的情況下,得在校內進行以下活動:(1) 在尊重校內專業人員與職業倫理的前提下,得規劃安全資訊與情報交流之具體作為;(2) 籌組各項活動,教導學生各種防範暴力之知識與技能;(3) 協助規劃校內各項暴力防範措施;(4) 防範毒品進入校園,並即時通報各種毒品滲透校園之徵兆;(5) 實施必要措施,確保學生與教職員上下學之道路安全。 (四) 安全問題與危機處理之相關訓練:限期加強校內人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者)的危機處理訓練,由國家教育高等學院(ESEN)、國家高等安全與司法研究中心(INHESJ)共同規劃試辦,並納入未來教育人員的基本訓練課程之中。 此外,教育部近年所公布的其它防治措施尚包括:(1) 編訂暴力防治手冊,提供教師與學生參考。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2007年出版之《危險遊戲與暴力手段》,以及2010年針對高中生所出版的《反暴力手冊》。2010年的手冊,其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瞭解暴力本質與對抗暴力」以及「受害者與見證者應採取之行動」。(2) 設置青少年暴力免費諮詢與求助專線電話0800 20 22 23,以及專屬網站提供資訊、交流與輔導。(3) 建置各項最新校園暴力防治措施專屬網頁。 由以上各項防治措施,可以看出法國教育部打擊校園暴力的決心,但各種不同層級的跨部會校園維安措施,卻也暗示了校園暴力問題嚴重,短期之內似乎仍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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